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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15:20:40 来源: 点击次数:

为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我国矿山深井建设技术的高质量发展。根据《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发布《申报2024年度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的通知》,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年限

开放基金重点资助国内外高等学校或相关科研院所的矿山岩石力学、建井技术、水文地质、矿山安全等相关学科。2024年度中心开放基金设基础理论研究、试验技术发展、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三类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起始时间为202511日)。

二、资助对象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优先资助;申请人具有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经历的优先资助。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3.申请人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违规使用各类财政资金记录、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等情况的,不得申请。

三、资助研究方向

1.西部地层超深立井竖井钻机钻井井壁下沉关键技术;

2.西部煤矿立井冻结法竖井掘进机快速钻井关键技术;

3.深立井施工环境地球物理多场采集关键技术与装备;

4.地下工程不良地层充填注浆堵水加固技术与新材料。

四、资助金额

项目申请内容必须符合资助研究方向,否则不予资助。其中,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高于5万元;试验发展研究一般不高于10万元;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高于20万元。经过专家评审,创新性较强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可适当追加。

五、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附件1,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能力水平以及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书经中心学术委员会2~3名委员评审后,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将由国家工程中心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并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与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用于资助资金拨付)。

4.在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国家工程中心设备,应提前联系国家工程中心办公室并报送设备使用计划。

5.项目研究工作产生的知识产权(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由国家工程中心、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共享,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Deep Min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用于结题验收。

6.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国家工程中心办公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经评审验收合格后,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7.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模板(附件1),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20241225(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寄送到国家工程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

联系人:宋朝阳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天地大厦420室

邮编:100013

邮箱:yfzr2011@163.com

电话:18600103089


附件:《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模板》

附件1《2024年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模板)》.docx





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